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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費:80000

學制:3年

上課方式:周末班

地點: | 福建 |

  廈門大學是我國MPA專業(yè)碩士學位的發(fā)起、論證以及最早進行MPA教育自主試驗的高校之一。MPA教育目標是為公共事務、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與分析等方面培養(yǎng)高層次專門人才,為政府和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培養(yǎng)具有現(xiàn)代公共管理理論和公共政策素養(yǎng)、掌握先進分析方法與技術的專業(yè)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我校MPA的主要培養(yǎng)方向為:1、政策分析2、政府改革與治理3、公共服務管理4、公共部門人力與績效管理5、非營利組織與第三部門管理6、公共預算與財政管理7、公共資源管理

  專業(yè)學位代碼:1252

  

一、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相關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yè)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重點招收政府部門、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管理人員。

  

二、計劃招生人數(shù)

  200

  

三、報名方式及考試安排

  1、網(wǎng)上報名

  考生網(wǎng)報時應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wǎng)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wǎng)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wǎng)報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現(xiàn)場確認

  統(tǒng)考生須到各自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點確認網(wǎng)報信息、照相和繳納報名費,F(xiàn)場確認的具體要求和報名費的收費標準以各報名點的相關通知為準,F(xiàn)場確認時間:具體時間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安排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特別提示:

  1、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wǎng)上校驗,考生可上網(wǎng)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相應機構進行認證,并請于1130日前將認證報告的PDFJPG格式掃描件呈送至我校相關學院(研究院)研究生秘書郵箱接受檢查。認證未通過或因未及時認證而不能提供認證報告者被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不準予考試。

  2、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現(xiàn)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wǎng)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wǎng)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資格審查及復試

  資格審查

  1、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相應機構進行認證,并請于1130日前將認證報告的PDF掃描件呈送至我校相關學院(研究院)研究生秘書郵箱接受檢查。認證未通過或因未及時認證而不能提供認證報告者被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不準予考試。

  2、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fā)現(xiàn)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3、我校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五、考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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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試時間:12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23日進行(8:30-14:30)。

  初試地點:由各報名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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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業(yè)務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質等方面內容的考核。復試采用筆試、面試和實驗技能考核等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學科背景、專業(yè)素質、操作技能、外語口語水平、思維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核。

  復試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具體時間和復試要求屆時請關注學院網(wǎng)上通知。

  

六、上課形式及地點

  MPA培養(yǎng)所有課程按培養(yǎng)方案要求執(zhí)行,采用學分制,總學分不低于37學分。學分兩年內修完。學制3年,學習年限5年(含休學、保留學籍),學習年限是指學生具有學籍的學習年限。

  課程學習采取周末集中授課方式。授課地點:廈門大學。分為:

  A班:本班針對非廈門本地學生,每月集中在廈門上課一次,每次3天(一般為周五至周日)

  B班:本班針對廈門本地學生,周六、周日兩天在廈門上課。

  課程學習結束(修滿所要求學分)后,進入MPA學位論文寫作(一般在1年之內完成)。

  注:被我校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申請住宿,其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等均不轉入我校。

  

七、學費

  學費標準為八萬元/全程。分三年交清,第一學年、第二學年每年三萬,第三學年兩萬。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聯(lián)系方式

電話:13121116837